(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相同,不超过3年,连选可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与高管考核标准并提出建议,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利害关系需回避,无法形成意见时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保存至少十年。本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