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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石化: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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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务,并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履职。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董事长应保障其知情权。董事会秘书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解聘需有充分理由。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董事、高管代行职责。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室,协助其开展日常工作。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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