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邓鸣))
独立董事候选人邓鸣声明,其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运作规则。邓鸣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邓鸣确认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的人员及其亲属等情形,且最近12个月内无相关关联情况。其无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被立案调查、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邓鸣未曾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被提议解职,目前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3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