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山石油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版))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旨在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明确关联方范围及资金占用定义,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占用。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要求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长为防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需确保财务独立。审计部定期检查大额及关联资金往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的,应采取现金清偿为主,非现金资产抵债须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由股东大会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需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相关制度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