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山石油外部董事考核评价办法(2025年版))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外部董事考核评价办法》,经2025年10月21日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适用于公司选派至控股、参股子公司任职的外部董事,由公司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核评价。考核内容包括行为操守(40%权重)和履职贡献(60%权重),涵盖忠诚履职、专业能力、勤勉程度、廉洁从业、科学决策、监督问效、建言献策等方面。采用年度与任期考核相结合方式,程序包括个人述职、履职测评、个别谈话、综合分析研判、党委审定及结果反馈。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与薪酬挂钩,影响任用与解聘。存在违规违纪、履职不足等情形的,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严重者予以免职或职业禁入。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