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主要内容包括: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1/2以上,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职责需公司相关部门配合,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提名委员会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相关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不少于10年。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应说明理由并披露。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