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司董监高在股票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卖出,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入。董监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相关人员需在买卖股份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违规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对董监高股份进行锁定管理,年度可转让额度按上年末持股数的25%计算。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