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与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与薪酬管理制度经2025年10月2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度适用于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由董事会聘任的人员。履职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年度评价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存在泄露商业秘密、获取不正当利益、受行政处罚等情形的,评价为“不称职”。薪酬由基本工资、年度绩效奖金、社会保险与福利构成,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年度绩效奖金根据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发放。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得由控股股东代发。薪酬调整方案由董事会审议后执行。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有制度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