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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股份: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班子薪酬管理办法(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10月修订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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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班子薪酬管理办法(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10月修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班子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基本年薪根据岗位职责确定,基数为市属国有企业年度薪酬计发基数的2倍,主要负责人分配系数为1,副职在0.6至0.9倍之间。绩效年薪与年度考核挂钩,计算公式为基本年薪×年度考核评价系数×绩效年薪调节系数,最高不超过基本年薪的2倍。任期激励收入与任期考核结果挂钩,不超过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薪酬实行年初预算、年终结算,绩效年薪可按月预发,年度考核后结算。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考核后两年内分60%和40%支付。企业负责人不得在公司领取本办法之外的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兼职不得领取报酬。薪酬方案和考核资料至少保存15年。本办法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5年度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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