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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奥微: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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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荣湃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作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的说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报批事项,相关报批进展及风险已披露。部分交易对方尚未完成出资,但已承诺履行实缴义务,确保股权过户无法律障碍。除上述情形外,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无权利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标的公司出资真实且合法存续。交易完成后,荣湃半导体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将继续保持独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资产完整性,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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