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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02611.HK):海外监管公告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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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2611)发布海外监管公告,载列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9月24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持有115,303,000股,占总股本0.65%,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规定,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故不参与本次中期分红,导致差异化分红。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并由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以上市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A股和H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参与分配。若分红前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2025年9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17,628,925,829股,其中A股总股本14,123,165,981股,扣除回购股份后参与分配的A股股本为14,007,862,981股。经计算,虚拟分派与实际分派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均为18.48元/股,差异为0.00%,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低于1%。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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