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与考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须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存在《公司法》禁止任职的情形。公司应在原任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完成聘任。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会议筹备、股票变动管理等工作,并持续履行保密义务。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相关人员应予配合。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3个月由董事长代行。秘书出现违规、无法履职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规定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