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0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6,073,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990%。会议审议通过《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三项议案,表决结果均获得超过99%的同意票。关联股东陈美丽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股东共20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736,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24%。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