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职等原因离职的情形。离职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离职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工作资料,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并承担保密义务至信息公开。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需遵守减持比例限制。公司可对违规离职人员追究赔偿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