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份第三期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部份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解除限售对象为33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缺陷、未按规定分红等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3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52.68%、净资产收益率复合增长率20.14%、资产负债率59.66%,均满足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为B级及以上。
公司拟回购注销1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2万股,回购价格由4.08元/股调整为3.58元/股,调整原因为公司实施2024年度及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6,577,573,940股变更为26,577,563,740股。
上述事项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回购注销登记及注册资本变更等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