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及股票变动管理等职责。董事会秘书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深交所资格证书,不得有《上市规则》禁止任职的情形。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董事会秘书有权查阅公司资料。出现违规、无法履职或重大失误等情况时,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细则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