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内容包括出席情况、表决结果等。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原规则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