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会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非独立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根据其担任的其他岗位职责,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及其他福利。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人(税前),按月发放,其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津贴按实际任期计算发放。独立董事履职所产生的差旅费等按规定据实报销。上述津贴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董事薪酬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