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办法)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办法》,旨在规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适用范围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重大信息包括交易、关联交易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如经营方针变化、重大投资、债务违约、诉讼仲裁等。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须在信息发生时立即向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信息在公开前须保密,禁止内幕交易。各子公司需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收集与报送,并持续报告事项进展。本办法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