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股东会决议,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秘书一人。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审议财务预算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不少于四次,提前十日通知。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等事项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董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永久保存,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