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其人选及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实施考核,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薪酬建议,并对股权激励计划等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保存至少十年。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原有细则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