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管理办法)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授权分为一般授权和临时授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开展。董事会可将部分职权授予总经理行使,具体包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影响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以下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授权事项须经总经理办公会集体决策,执行后向董事会和党委报告。涉及关联交易的应回避并报董事会决定。特殊情况需调整或无法执行的,应及时报告。董事会负责授权监督,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定期检查行权情况。总经理须在授权范围内履职,违规将追责。本办法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办法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