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更新组织章程细则)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0月17日更新。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7,063,232.40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本结构为已发行普通股总数4,570,632,324股,其中境外上市股份占98.94%,内资股占1.06%。每股面值人民币0.1元。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与经营、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消毒剂生产、药品批发零售、道路货物运输等许可项目,以及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等一般项目。
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职权包括决定增资减资、合并分立、修改章程、利润分配、选举董事监事等。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不少于3人。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2名为股东代表,1名为职工代表。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遵循中国会计准则,并同时按国际或境外上市地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利润分配顺序为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按持股比例分配股利。公司可收购自身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情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解散,应依法清算并公告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