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协调投资者关系,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保管公司重要文件资料,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遵守信息披露规定,并协助董事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秘书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职业资格,不得有《公司法》禁止的情形。公司应在原任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完成新任聘任。秘书在履职中受阻时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秘书离任前须接受离任审查并移交工作。董事会秘书违反规定将被解聘并追究责任。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