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应按披露用途使用资金,不得变相改变用途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审议,每12个月累计使用不超过总额的30%。募投项目变更、延期或节余资金使用均需履行相应程序并公告。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定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