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买卖有价证券。公司须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审批程序,实施部门定期报送进展。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须符合相关规定并公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定期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接受保荐机构核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