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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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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股及交易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董事和高管在任职、离任及信息变更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特定期间及重大事项披露前后买卖股票。严禁短线交易,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的收益归公司所有。相关人员需在持股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减持须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违规处罚等内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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