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通化东宝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及相应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股权管理、公司治理等工作,并应忠实勤勉履职。存在特定违规情形的,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支持其参与相关会议并获取信息。董事会秘书须参加交易所培训并持续学习。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