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1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0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8,587,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41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的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56%,反对占0.8394%,弃权占0.2250%。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董事会作为召集人资格合法,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