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等工作,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不得存在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情形。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空缺后三个月内聘任,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文件,履职受阻时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公司应设信息披露事务部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