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平等对待股东,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需合法有效,律师应对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表决实行记名投票,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2/3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需特别审议。规则还明确了会议通知、股权登记、网络投票、决议公告等内容,并规定股东会不得授权董事会行使法定职权。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