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经2025年10月16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832.0818万元,股份总数为57832.0818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党委。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职工董事1名。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职权、董事及高管职责、利润分配政策、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内容。公司住所为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聘任的董事担任。本章程自2025年10月16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