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发表核查意见。经核查,列入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为公司在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名单人员基本情况属实,无虚假或隐瞒。委员会同意以2025年10月16日为授予日,以15.8元/股的价格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183.00万股限制性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