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航天工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办法)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办法,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投资者利益。独立董事应勤勉尽责,独立履职,确保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配合其了解经营情况。管理层、财务负责人需向独立董事汇报年度经营、财务状况及审计安排。独立董事可参与审计委员会工作,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与审计机构沟通初审意见。在董事会审议年报前,独立董事有权要求补充材料或延期审议。应对年报中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审计或咨询,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须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对内容有异议的应陈述理由并披露。还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并每年开展独立性自查。在年报披露前须遵守保密义务,防止内幕交易。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相关沟通须书面记录并存档。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有制度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