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航天工程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涉及国家秘密或披露可能违反保密规定的,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或豁免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填写审批表并报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相关信息应登记存档,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需向证监局和上交所报送相关材料。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制度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