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完善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资本市场形象。
制度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包括: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增强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基本原则为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严禁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作出股价预测或不公平对待投资者。
公司通过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上证e互动平台、官网、电话、邮件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财务状况、环境社会治理信息、股东权利行使及风险提示等。公司不得以互动交流代替信息披露,若不慎泄露未公开信息,须立即公告。
公司设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箱,由专人负责;定期报告中需披露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应及时公告。接受调研时,应要求调研方签署承诺书,形成书面记录,并建立事后核实程序。发现研究报告存在错误或涉及未公开信息,应及时纠正或公告。
董事局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局秘书办公室为职能部门,负责统筹相关工作。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活动记录及相关资料不少于三年。
本制度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制度同时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