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加强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任期届满卸任、罢免等情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的,在新任就职前原董事应继续履职;董事辞职报告送达即生效,若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则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离职人员须在5日内或公司指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交接,配合离任审计,持续履行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公开为止。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且须遵守竞业禁止及公开承诺。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未履行义务者可追责,相关人员有权申请复核。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