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提供担保。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需满足特定条件,严禁为不符合资格的单位担保。担保事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涉及关联交易或重大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子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担保。担保申请由财务部受理并进行资信调查,董事会秘书负责合规性复核及信息披露。公司应签订书面担保合同,明确担保范围、期限、方式等内容,并要求提供反担保。财务部负责担保日常管理和风险监控,发现风险应及时报告。担保事项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规担保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连带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