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856,976,223元,股份均为普通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固体废物治理、有色金属制造与销售、技术开发与推广、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决定增减资等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成员七人。公司设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回报,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采用现金分红。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章程还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回购,股东和董事权利义务,以及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