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行使监事会职权,负责内外部审计监督、内控审查等工作。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定期审议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监督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并对董事、高管履职行为进行监督。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财务信息披露、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