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旨在规范会议组织行为,保障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对涉及全体利益事项进行审议表决,决议对所有持有人具有约束力。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特定情况下持有人或受托管理人可提议召开。会议权限包括审议变更募集说明书、公司债务违约应对、减资、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事项。持有人有权参会并表决,但持股5%以上股东及关联方无表决权。会议表决须经出席持有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过半数同意。决议公告及会议记录由公司保存,争议由公司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本规则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