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印章管理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印章管理,明确保管与使用审批权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印章管理,子公司参照执行。印章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董事会章、部门章及电子章等。公司管理部负责公章保管,财务部负责财务相关印章,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会印章,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印章。印章刻制需经董事长批准,备案印章须在公安机关核准单位刻制。印章保管实行“审用分离、分散保管”,专管人员须严格按规定用印,遗失须及时报备并登报声明。用印实行事前审批,通过办公系统申请,逐级审批。建立用印台账,严格登记。对违规刻制、使用不当、遗失或欺骗用印等行为,将追究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追偿。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