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1名独立董事,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等事项。委员会行使职权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由相关人员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委员会形成决议后报董事会审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会议记录及相关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