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制度)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忠实勤勉履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公司设不少于3名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并有一名常居香港。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可连任。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确保知情权与工作条件。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