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标准,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董事及高管进行绩效评价,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经董事会审议。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委员需回避。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