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1名为专业会计人员,设主任委员1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涉及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财务负责人、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