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或董事会任命。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任。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战略框架、评估发展战略、研究重大投资、融资、资产处置等事项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保存十年。战略委员会接受董事会监督,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