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换股吸收合并事项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智慧”)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湘财股份”)正在筹划由湘财股份向大智慧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大智慧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湘财股份作为存续公司承继大智慧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等,并相应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内容。该事项已获双方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待监管机构批准。根据《公司法》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起三十日内或未接通知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申报方式包括现场或邮寄,申报材料需提供债权证明及身份证明文件。逾期未申报不影响债权效力,相关债务将由存续公司继续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