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董事会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三日发出。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特别表决程序。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导致公司受损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负赔偿责任。会议记录及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