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会议不定期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表决,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委员具有保密义务,涉及利害关系需回避。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